第19、20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

发布时间:2020-03-12 作者: 来源:

  按照《行政许可法》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9个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(对未实名反馈的,将不予以回复)。

  公示时间: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

  联系单位: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(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)

  电话:010-59194334、59192810

  传真:010-59191875

  电子邮箱:pmd@agri.gov.cn

  附件:拟批准认定的第19、20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

 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

2020年3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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